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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债券违约处置短板 进一步提升债市服务经济功能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发布者:发布人

2019年12月26日  来源:证券日报

 截至2019年11月末,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已经接近100万亿元,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其中公司信用类债券规模超过20万亿元,也居世界第二位。在机制与产品上顺应市场需求,推动市场创新,与此同时,中国债券今年4月份正式纳入彭博巴克莱债券指数,取消境外机构投资额度限制,完善会计、审计、税收等配套制度陆续推出,2017年成功推出的“债券通”交易数据屡创新高,投资者数量快速增加。中国债券市场制度逐步完备,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在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金融稳定、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与此相对应,提升债券市场法治化供给成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尤其是,与债券市场规模扩大相联系的债券违约事件仍有发生。数据显示,2018年末,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率为0.8%,低于同期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9%),低于近年来信用债平均违约率1.74%的国际市场水平。2019年,债券违约势头整体趋缓,前期违约风险无序扩散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违约规模仍处于历史高位,债券违约进入常态化阶段。相关处置机制的“短板”日益凸显,成为制约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痛点。

笔者认为,补齐这一短板,要敬畏法治,遵循规则。首先是以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为出发点,把握好平稳有序处置债券市场风险和保障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系,将个案风险处置与国家经济增持、金融市场监管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平衡,稳妥处理债券纠纷;其次,充分尊重监管规定和交易规则,注重和不断提升审理效率,在依法支持行政监管机构有效行使监管职能的前提下,确保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第三,遵循市场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依法促进企业起死回生,稳妥有序引导没有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并在坚持企业拯救、市场出清的同时,兼顾维护社会稳定,综合运用多种司法救济手段,做到化解风险、理顺关系、安定人心、维护秩序,通过法律手段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补齐这一短板,还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方面充分运用现有的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债券发行人及相关环节责任人在债券兑付和信息披露上的责任,明晰责权利关系,对违规者依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另一方面重视各方联动和信息沟通,构建债券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拓宽投资者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建立健全债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方合力有效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压实债券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共同维护债券市场秩序。

当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币已成为第三大贸易融资货币、第五大支付货币,中国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是大势所趋。因而,进一步加强债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加大法治化供给,补齐制度短板,从而有效提升市场效率,优化债券资金体系,丰富和创新债券市场产品,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基础,更好地发挥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