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020-84419680 登录 注册

首家持牌金控公司来了 行业新局正式开启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7日 发布者:管理员

2022年07月18日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杜川

  [ 2017年以来,金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金控准入管理决定等政策相继出台,金融控股公司进入规范发展期。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央行陆续受理了5家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分别为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北京金控、万向控股、招融投资。 ]

  时隔近4个月,首批拿到金融控股公司牌照的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金控”)完成筹建并举办成立大会,金控新时代正式开启。

  中信金融正式成立

  中信金控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是首批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和持有金融行业牌照齐全、业务范围广泛的综合金融服务企业,隶属于中信集团。

  在管理团队方面,中信金控现任董事长为奚国华,李庆萍担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7月15日,中信金控在京举办成立大会。奚国华对中信金控下一步发展的重点任务做了具体介绍。他表示,中信金控将聚焦成为驱动中信集团高质量发展“头号引擎”的目标,大力实施“一四三五”战略:打造一流金控平台;提升全面风险防控、综合金融服务、统一客户服务、先进科技赋能四大功能体系;构建财富管理、资产管理、综合融资三大核心能力;做强银行、证券、信托、保险、资管五大细分领域。

  朱鹤新强调,要推动各金融子公司坚守主业、回归本源,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输送金融“活水”、完善金融服务供给。

  如何将中信金控做实做好,并没有先例可循。对中信金控下一步发展,奚国华指出,要以完善公司治理构建高效金控,实现以资本管理为纽带、以公司治理为平台、以风险管理为底线、以财富管理为驱动。同时,以有效风险管控构筑安全金控,坚决防范风险叠加和外溢,力争主要风险指标保持行业领先水平。此外,是以强化科技创新打造智慧金控,加大金融科技投入,推动传统金融业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等。

  在此之前,中信证券、中信银行曾分别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变更为中信金控。中信银行表示,该行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下称“中信有限”)将其持有的31406992773股中信银行股份(占总股本的64.18%)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并且将其持有的面值为263.88亿元的中信银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无偿划转给中信金控。

  中信证券表示,中信有限、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股份”)将向中信金控无偿划转合计持有的中信证券股份2733961712股,包括中信有限直接持有的中信证券2299650108股A股以及中信股份直接持有的中信证券434311604股H股,占中信证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8.45%。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信金控将承继中信有限目前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

  7月11日,中信保诚人寿发布公告称,其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拟将中信保诚人寿5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信金控将持有中信保诚人寿50%股权,中国中信则退出股东行列。

  行业格局或出现新变化

  中国的综合金融集团始于2002年,从起步试点到高速成长,再到规范发展,其间历经近20年。

  2002年,国务院批准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平安集团作为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机构,三者成为综合经营的探路者和先行军。

  此后,综合金融集团进入高速成长期,多种形式的金融集团层出不穷,多以金融控股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不过,这些金融集团的盲目扩张也引发了脱实向虚等金融风险。

  2017年以来,金控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金控准入管理决定等政策相继出台,金融控股公司进入规范发展期。2021年6月至2022年1月,央行陆续受理了5家企业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的申请,分别为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北京金控、万向控股、招融投资。

  2022年3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批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筹)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设立许可。

  值得注意的是,中信集团和北京控股采取的是两种不同的设立模式,中信集团采用在集团内部新设立金控公司,未来再将金融股权划转到金控公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内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板块的统一管控,适合实业和金融兼具的企业。北京金控集团属于地方金控公司,企业集团整体被认定为金融控股集团,北京金控将采用集团整体设立的方式,金融牌照包括银行、证券、期货、征信等。这两种模式为未来金控牌照申请提供了范本。

  谈及金控发放牌照的计划和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局局长李斌表示,人民银行始终坚持监管初衷,在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过程中重点考量以下因素:一是非金融企业应实质控制两类及以上金融机构,且所控金融机构的类型和资产规模符合规定情形。二是拟设金融控股公司的股东资质要合规,大股东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比较雄厚,经营规范、投资资金真实合法。三是拟设金融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应当简单、清晰、可穿透,能穿透识别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四是组织架构健全,风险管理等制度有效,确保金融控股公司设立以后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健全的风险隔离机制、充足的资本水平等。

  李斌强调,人民银行将持续推动具备设立情形的企业以申设金融控股公司为契机,摸清家底,推动金融与实业有效隔离,完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实现对金融板块股权的集中管理,这有利于提升后续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监管的有效性,促进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形成跨机构、跨市场、跨业态的风险传染,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助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中国银行研究院郑忱阳认为,金控行业竞争格局或出现新变化,不符合设立要求的金控公司需进行股权转让、业务剥离、更换公司名称等方面的整改;部分存在问题较大、危害金融秩序的民营类、互联网类金融控股公司或面临退出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