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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CICE监考守则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发布者:管理员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考试管理规则以及监考手册,并严格按照监考手册的监考工作程序组织实施,确保本考场按规定进行考试。

第三条 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开考前五十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考场负责人指示,核对时间、领取试卷、考生名单等,试卷未到教室不得拆封。

第四条 监考人员/考务人员必须严格依据监考手册中的《各科详细监考流程》执行监考工作。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时,要认真核对试卷袋上的课程名称、试卷代号是否与本人监考的考场座次表的内容相一致,经核对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然后两名监考人员持试卷直达考场。

第五条 开考前四十五分钟监考人员与考务人员到达考场,进行准备工作;考前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开启考场,组织考生入场。考生必须凭“二证”即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待考生坐定后监考人员依据监考手册中的《各科详细监考流程》宣读以及执行监考流程。

第六条 考试中两名监考人员应分别站立在考场前后认真监考。监考人员严禁相互聊天、看报、吃零食、打瞌睡等,严禁擅离考场。监考人员必须维护考场秩序,有权制止与监考无关的人员进入考场;未经考场负责人同意不允许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第七条 监考人员没有宣读试题、解释题意的任务。对作弊违反考试纪律者除向本人严肃指出外,要收缴有关违纪作弊证物,并作好试场记录,填写《监考报告》。

第八条   考试开始后,监考人员要逐一检查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是否与考生名单符合、答题卡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代码等是否填涂正确,发现误填、漏填要立即纠正。监考员要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照片及本人是否一致。如果发现问题应立即查明,并通过场外流动监考员向考场负责人汇报,及时处理。

第九条   开考后10分钟,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考试开始后45分钟,答题完毕的考生,经监考人员同意,考生可以提前交卷。考生离开考场后必须远离考场。监考人员收回提前交卷考生的试卷、答题卡等,监考人员并检查考生答题卡基本资料是否填涂正确,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等,并将提前交卷的考生情况如实填写在"监考报告单"中。

第十条 监考人员应严格掌握考试时间,严禁舞弊行为。考试终了前15分钟、5分钟,监考员应分别提醒考生,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要求考生立即停笔,将试卷翻放在桌上。此时,监考人员应由一人注视全场,一人验收试卷及、答题纸(卡)等全部考试材料,无误后,考生再依次离场。考生不准把试卷及答题纸(卡)带出考场;如发现有带出考场的,必须立即追回,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考场内如遇偶发事件,应按《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偶发情况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考试办公室汇报。

第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清点全部(包括缺考及空白)答卷,缺考答题纸(卡)及试卷应该放入考试袋中,按从小号至大号的顺序排好。监考人员同时必须检查课桌内部,清查考场,严防将考生答卷、试题,答卷纸、答题卡或考生遗留的物品遗留在考场内。

第十三条 本守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守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身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